
近年来,市财政局紧密围绕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,通过优化补贴实施方案、推动惠农补贴“一卡通”发放、强化惠农补贴资金监管,持续探索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的创新路径,不断提升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水平。突出补贴导向,优化惠农补贴方案。联合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改委等部门,结合本地实情,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稻谷补贴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。突出耕地保护的补贴主旨,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、挖湖造景、长期抛荒、擅自转为林地和园地的耕地排除在补贴范围以外。同时,扩大稻谷补贴受益对象范围,从原先种植规模达20亩以上的水稻种植主体扩大至全部水稻种植主体,并在补贴标准上适当向20亩以上(含20亩)的种植主体倾斜,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。

上一个:非税收入全面实行“收支脱钩”
下一个: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执业质量检查